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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们小老百姓

发表于2013-12-18

在商品房开发、销售甚至业主入住后,仍被其牢牢掌握在手中。相关人士直言:多年来,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空白,政府部门也只能默许这种行为。“因此,业主所共有的绿地、车库、物业用房等公建配套的权、使用权发生变更,成为目前社区纷争的焦点。业主由于缺失"小土地证",在争取自身利益时总是处于劣势。”业内人士表示。

发表于2013-12-18

楼主说的太对了!

发表于2013-12-18

土地使用证迟迟没有办理,出售商品房的开发商也有苦衷。这主要包括四种具体情况。

一是开发商取得一宗土地使用权后,通常是办一个大土地使用证,然后对该宗土地进行分期开发,只有等各期开发结束,开发商才按户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分割,办理各户的土地证,往往比办理房产证的时间要长;

二是开发商在对一宗土地进行开发的过程中,因受到拆迁等客观因素影响,导致整个开发工程滞后,直接影响先期入住的购房户按期办理土地证;

三是开发商手中的征地手续尚未完善,一宗土地的一部分办理了出让手续,还有一部分没有办理出让手续,开发商在办理出让手续的部分土地上建起商品房并出售,很显然,这部分购房户很难在短时间内拿到土地证;

四是开发商将商品房出售后,而其以土地作抵押的开发贷款还没到期,开发商要等贷款期限到了后,还清银行贷款或用另一块土地将已开发的地块置换出来后,购房户才能办理土地证。

发表于2013-12-18

小土地证”上含有公共部位的分摊面积,如果开发商违反规划,擅自将绿地或者其他公共面积进行商业开发,或者少数人占用小区公共空间停车时,没有该证,业主就没有依据保护自己“门外”的权益了。

发表于2013-12-18

咨询了几名律师,他们表示,业主买了房子后,如果只能办理产权证,却不能办理土地证,这本身就不合法,权益受到侵害。

河南开物律师事务所申继东律师表示,《物权法》明确规定房屋与土地是一个整体,要么“房随地走”,要么“地随房走”,也就是说,不管你的房屋所依附的土地是什么性质的,都要办理土地证。

他告诉记者,开发一个项目需要大量资金,许多开发企业都要把土地证抵押给银行进行贷款,一旦该企业在还贷上出现什么问题,银行就面临着将这土地使用权重新投放进市场,最终利益受损的将是住户。

开发商把房子售出,就意味着产权已经发生转移,按照有关法律法规,就要办理土地使用权的变更,开发商有义务将小区大的土地使用证逐户分割成小证。

土地使用权期限为70年,超过期限,土地使用权人需要凭借土地证办理续用手续。但由于目前“小土地证”办理主要依靠开发商的自觉与自愿行为,申继东表示,如果遇到办不下来的情况时,业主可以联合起来,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一起要求开发商“大证分小证”,办理个人土地证。



发表于2014-08-16


物业公司是本地的田申物业,为顾客提供管家式物业服务。


发表于2014-09-19

大家要Hold住啊!”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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